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
根据《公司法》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《公司章程》《公司
独立董事工作制度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、部门规章、规范性文件及制度的规定,我们作为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的独立董事,认真审阅相关材料,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并经讨论后,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:
(资料图片)
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
经审阅本次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履历等相关资
料,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,任职资格符合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等有关规定。未发现有《公司法》等法律法规、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的情况,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。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,符合《公司法》《公司章程》等有关规定,程序合法有效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。
综上,我们同意聘任金立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,同意聘任张红先
生、李锦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,同意聘任黄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,同意聘任温信英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。
(以下无正文)
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》的签署页)
独立董事签字:
易兰 胡劲峰 陈行甲
2023年5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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